洛阳古墓博物馆讯近日,含嘉仓小学在翻修围墙过程中发现了一件石质文物即刻上报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安排由洛阳古墓博物馆负责接收。经现场初步考证,石质文物为宋代石翁仲,残高1.8米,头部缺失,宽衣大袖,手持笏板,为文官造型,具有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以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遗存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洛阳古墓博物馆依法接收了此件石翁仲,于当天移运至馆内妥善保管,并对其进行了清理保护。
保护文物,传承文化,让我们携手共同守护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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